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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盘价、收盘价、结算价和成交价的确定: 开盘价是指某一期货合约开市前五分钟内经集合竞价产生的成交价格。集合竞价未产生成交价格的, 以集合竞价后第一笔成交价为开盘价。新上市合约的挂牌基准价由交易所确定。
收盘价是指某一期货合约收市前五分钟内经集合竞价产生的成交价格。集合竞价未产生成交价格的, 以集合竞价前的最后一笔成交价为收盘价。
当日结算价是指某一期货合约当日成交价格按照交易量的加权平均价。当日无成交价格的,以上一交易日的结算价作为当日结算价。
成交价的确定方式:交易所计算机自动撮合系统将买卖申报单以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排序, 当买入价大于、等于卖出价则自动撮合成交。 撮合成交价等于买入价(bp)、卖出价(sp)和前一成交价(cp)三者中居中的一个价格。即:
当 bp≥sp≥cp,则:最新成交价=sp
bp≥cp≥sp, 最新成交价=cp
cp≥bp≥sp, 最新成交价=bp
这种撮合方式有两个基本原则,一是要买价大于或等于卖价才能成交。二是成交价格要尽量接近于前一笔成交价。该撮合方式可最大程度地减小交易员由于输单出错造成的损失,同时确保行情变动尽量平稳。
期货合约的交易价格是指该期货合约的基准交割品在基准交割仓库交货的含增值税价格。
2、申报与成交的最小变动价位: 根据品种的不同而不同。小麦合约申报与成交最小变动价位为1 元/吨, 绿豆合约申报与成交最小变动价位为2元/吨,天然橡胶的变动价格是5元/吨。
3、涨跌停板的规定: 交易所实行价格涨跌停板制度,由交易所制定各期货合约的每日最大价格波动幅度。当某一期货合约在某一交易日收盘集合竞价前5分钟内出现只有停板价位的买入(卖出)申报、没有停板价位的卖出(买入)申报,或者一有卖出(买入)申报就成交、但未打开停板价位的情况时,即只有单边报价或是不足以打开单边报价的情况,称为涨(跌)停板单方无报价(简称单边市),按交易所制定的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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