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主动申请境外监管机关对该所以及该所产品的认可,并积极对外宣传、推介该所产品。 当前全球衍生品市场竞争激烈,各期货交易所都面临严峻挑战。为了提高竞争力,横向的战略联盟已成为交易所经常采用的策略之一。台湾期货交易所一直在积极筹划上市商品期货品种,与全球领先的商品期货交易所进行战略合作。2002年11月27日,台湾期货交易所与韩国期货交易所签署备忘录,规定双方在产品开发、系统运作以及其他业务领域进行信息和经验共享。2003年6月23日,台湾期货交易所与日本东京国际金融期货交易所(TIFFE)签署双边资讯交换与合作备忘录,规定双方共享产品上市、市场交易以及监管等有关信息,并拟在新产品开发等业务领域展开合作。2003年8月22日,台湾期货交易所与芝加哥期货交易所(CBOT)签署双边合作与资讯交换合作备忘录,规定双方将在产品开发、系统运作以及其他业务领域进行信息与经验的共享。2004年2月9日,台湾期货交易所与东京工业品交易所(TOCOM)签署备忘录,双方将在提高双方市场流动性和效率、信息共享以及其他互利的领域展开合作。2004年10月29日,台湾期货交易所与纽约商业交易所(NYMEX)签署双边合作与资讯交换备忘录,双方将在产品开发、系统运作以及其他业务领域共享信息和经验。2006年5月30日,台湾期货交易所与日本大阪证券交易所(OSE)以及日本中部商品交易所(C-COM)签署了双边合作与资讯交换合作备忘录,拟在信息共享等方面展开合作。2006年10月27日,台湾期货交易所与芝加哥商业交易所(CME)签署合作备忘录,双方拟在产品研发、销售渠道共享、维护衍生品市场秩序以及交易与结算系统标准整合等方面展开合作。 台湾期货市场开放以后,外资参与度一直不高。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美国机构投资者受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交易许可的限制不能交易台湾股指期货。为了吸引更多外资投资者,提高交易所的全球信誉和竞争力,台湾期货交易所于2003年12月开始向CFTC提出交易许可申请。次年6月3日,台湾期货交易所的台股期货以及小型台指期货获得CFTC的交易许可(No-Action Letter),美国境内个人及法人机构从而可以直接交易上述两个产品。2005年5月16日,台湾期货交易所电子类股指期货和金融保险类股指期货获得CFTC的交易许可。2006年10月11日,MSCI台湾指数期货也获得CFTC的交易许可。上述期货品种获得CFTC交易许可之后,台湾期货交易所就可以在美国境内对上述产品进行公开宣传和推广。2004年10月,台湾期货交易所就以“效率、安全、卓越及创新”为主体参加了“第二十届芝加哥期货暨期权展览会”,并召开了招商说明会。
对台湾期货市场对外开放的评析与展望
(一)由开放而发展的典型 台湾期货市场是由开放而发展的典型。1994年台湾地区投资者就已可以委托期货经纪商参与境外期货交易所的期货交易。早期对境外期货交易的开放,培育了期货投资者和期货服务商,为以后台湾本土期货市场的建设做好了准备。但从历史的角度看,台湾期货市场先开放后发展的路径也是不得已的选择。当时岛内没有期货交易所,没有合法避险的工具和场所,有避险需求的投资者只能通过地下期货交易来转移风险。地下期货交易又产生了一系列问题,如交易纠纷、诈骗等,必须加以整顿。主管机关在整顿地下交易的同时,为了满足境内投资者的避险需求,不得不开放境外期货交易,同时也开始筹建境内期货市场,毕竟成熟的金融市场体系离不开期货市场。就台湾期货市场的开放与发展历程而言,其基本立足点始终是发展岛内期货市场,对外开放是手段,发展本地市场是目的。台湾期货交易所成立以后,其所定发展目标便是成为“跻身国际舞台之交易所”,成为“国际级期货交易所”。可以肯定,将来台湾期货市场的对外开放措施仍然会以服务境内期货市场发展为要件。 (二)对外开放是台湾期货市场的必然选择和约束条件 台湾地区地理空间有限,不利于发展商品期货。尽管台湾期货交易所积极筹备上市商品期货品种,但长远来看,欲“跻身国际舞台”的台湾期货交易所只能依靠金融期货品种。而台湾境内投资者及资金总量也有限,其金融期货品种要有全球影响力,离不开境外投资者的参与。所以,台湾期货市场正如香港、新加坡等地的金融市场一样,要发展就必须对外开放。不开放就没有足够的交易量,更不要说全球影响力,也不可能成为“国际级”期货交易所。上文提到台湾期货市场先开放后发展的路径是不得已的选择,同时在成为“国际级期货交易所”的目标条件下,可以说台湾期货市场对外开放也是不得已的选择。 (三)关于综合账户制度 所谓综合账户,一般是指非交易所会员的期货经纪商接受客户委托进行交易,将多个客户账户综合起来,在具有交易所会员资格的期货经纪商那里开立的集合交易账户。综合账户的性质属于集合经纪账户,综合账户的交易与资金,必须与开立综合账户的期货经纪商自有资金分开。在实际应用层面,当某期货经纪商不能在某期货交易所直接从事交易时,常以开立综合账户的方式为其客户执行买卖委托。 台湾期货交易所的综合账户,仅限于境外期货经纪商开设,被作为对外开放吸引境外投资者的手段。其综合账户制度的实质,就是借助境外期货商招揽投资者,并通过综合账户实现“归口”交易、“归口”结算,以低成本提升台湾期货市场的外资参与度,促进台湾期货市场发展。这种方式有其值得借鉴之处。 (四)关于外资如何涉足台湾期货市场组织系统的核心 所谓期货市场组织系统的核心,就是指期货交易所。目前台湾地区只有1家期货交易所,即台湾期货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该交易所有200多名法人股东,由台湾地区期货业、证券业、银行业、证券及期货相关机构四大行业出资组成,是“具会员制精神之公司制期货交易所”。台湾期货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是一个股权分散化的公司,单一股东非经主管机关批准持股比例不得超过5%。 按照目前全球期货交易所合并收购的大趋势来看,在台湾另设期货交易所的可能性几乎为零。外资欲涉足台湾期货市场的组织系统,有两条途径:一是收购台湾期货交易所的股权,二是境外期货交易所与台湾期货交易所之间进行业务合作。其中第二条途径已在前文有所述及,即台湾期货交易所已经与全球很多家期货交易所签署了合作备忘录,逐步开展多领域的业务合作。 在外资收购台湾期货交易所股权方面,由于台湾期货交易所是台湾地区唯一的期货交易所,主管机关决不会允许外资股东控制该所。因此,外资即使能够收购到台湾期货交易所的部分股权,也很难形成对该交易所的实际控制力。外资的可行选择应是,作为台湾期货交易所的战略投资者,进行战略合作的同时分享该所的成长收益,实现双赢。随着台湾期货交易所与全球其他期货交易所的合作不断加深,不排除外资以战略投资者的身份成为台湾期货交易所战略股东的可能性上一页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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