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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商所调整豆粕仓单管理方式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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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大连商品交易所网… 文章来源:大连商品交易所网站 更新时间:2007-12-7 21:3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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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豆粕仓单管理方式的通知 大商所发〔2007〕150号
各会员单位:
为适应业务发展要求,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豆粕、豆油标准仓单管理办法》,经研究决定,豆粕仓单由不对库管理调整为对库管理。现将豆粕仓单管理方式的调整程序通知如下:
一、在2007年12月倒数第二个交易日之前(含当日),客户必须注销所有豆粕仓单;
二、在2007年12月最后一个交易日,暂停办理豆粕交割业务;
三、2008年第一个交易日开市后,客户可以委托会员到交割部注册豆粕的对库仓单。
特此通知。
大连商品交易所
二○○七年十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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