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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交易的基本程序
期货交易的完成是通过期货交易所、结算所、经纪公司和交易者四个组成部分的有机联系进行的。
首先客户选择一个期货经纪公司,在该经纪公司办理开户手续。当客户与经纪公司的代理关系正式 确立后,就可根据自己的要求向经纪公司发出交易指令。
经纪公司接到客户的交易定单后,须立即通知该公司驻交易所的出市代表,并记下定单上的内容, 交给该公司收单部, 出市代表根据客户的指令进行买卖交易。
目前国内一般采用计算机自动撮合的交易方式。
结算所每日结算后,以书面形式通知经纪公司。经纪公司同样向客户提供结算清单。
若客户提出平仓要求,过程同前,最后由出市代表将原持仓合约进行对冲(平仓),经 纪公司将平 仓后的报表送给客户。
若客户不平仓,则实行逐日盯市制度,按当天结算价结算帐面盈利时,经纪公司补交盈利差额给客 户。如果帐面亏损时,客户须补交亏损差额。直到客户平仓时,再结算实际盈亏额。
期货价格的形成方式
期货价格的形成方式主要有:口头公开叫价和计算机撮合两种方式。
口头公开叫价方式又分两种,即连续竞价制(动盘)和一节一价制(静盘)。
计算机撮合交易是根据口头公开叫价方式的原理设计而成的一种交易方式。这种交易方式相对口 头公开叫价来说具有准确、连续的特点。目前,我国的期货交易都使用计算机撮合交易系统。
期货交易步骤
1.指令下达方式包括当面委托方式、书面委托方式、电话委托方式、电脑自助方式。
2.受令人有权利和义务审核客户的指令,包括保证金水平是否足够、指令是否超过有效期和指令内 容是否齐全,从而确定指令的有效与无效。
3.经纪公司的交易指令中心在接到交易单后,检查交易单有无疏漏后,以电话方式迅速传给经纪公 司在交易所的出市代表。
4.经纪公司的出市代表收到指令后以最快的速度将指令输入计算机内。
5.指令中心将反馈回来的成交结果记录记入交易单按原程序返馈客户。
6.原则上说,客户每一笔交易的最终确认是根据结算公司或交易所的结算部门的最终确认为准。
7.客户每一笔交易都由经纪公司记录存档,且保存期限一般不低于5年。
8.客户每成交一手合约(买或卖),经纪公司都要收取一定的佣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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