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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期货交易与商品期货交易是整个期货交易的两个并列的组成部分。金融期货交易是在商品期货交易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因此二者有诸多相似之处,但也有一些不同之处。
共同点主要有以下七个方面:
(1)二者交易对象的规格、数额均是标准化的、规范化的。
(2)二者价格是公开的,市场交易透明度大,给每一个交易者以平等自由的竞争机会。
(3)二者付款方式是一样的。
(4)二者均作为期货交易,其市场是买卖双方直接聚会的地方,寻找成交对象十分容易。
(5)期货交易作为一种远期交割的贸易,且期货合约是标准化的、可转让的,因此在到期之前可以随时转卖出去,而不需要真正地供货或提货,即进行的是“买空卖空”,从而吸引了大量投机者的参与,使市场活跃起来,同时也为套期保值者进行保值交易以减少交易中的风险创造了条件。
(6)二者都具有特殊的结算做法以及交易会员制度,交易者使用度高。
(7)无论是金融期货市场还是商品期货市场,它们都是可投机的市场。
二者的主要区别有:
(1)交易对象不同
金融期货交易的对象是与金融相关联的期货合约,包括国际货币期货、利率期货、股票指数期货和欧洲美元期货。商品期货交易的对象是有实物形态的商品。
(2)投机性不同
相比之下,金融期货交易的投机性比商品期货交易的投机性要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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