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股指期货市场中买入股指期货的投资者如果要获利,那么买入期货后股指期货的价格应该上涨。而卖出股指期货的投资者的损益结构当然与股指期货买方相反。
例如,投资者张三以1330点的价格买入了12月到期的股指期货,也就是说甲签下了一张可以在12月到期日以1330点买入标的资产沪深300指数的期货合约。
买入期货后机构资金大量入市,现货指数大幅攀升,期货到期日时作为结算标准的沪深300指数上涨到了1400点,张三用相当于1330点的现金买到了价值1400点的沪深指数,实际上就相当于张三赚到了买入股指期货时的价格与结算价格间的差额70点,如果一个指数点代表100元的话,那么张三就赚到了7000元。 卖出期货与此正相反,如果李四在1300点的价位上卖出12月份的股指期货合约,也就是说李四签下了一张可以在12月到期日以1330点卖出标的资产沪深300指数的期货合约。在他卖出期货合约后期货价格下跌,到期日时沪深300股指跌到了1270点,李四在股指已经跌到1270点的情况下却能以1330点的价格卖出股指,那么他就可以赚到签订合约的价格与股指的差额,即5000元。买卖双方一个交钱一个交货期货交易结束。
股指期货交易的结算
前面已经提到股指是反映股市整体行情波动的指标,只是计算出来的数值并不存在实物,所以不可能用实物交割,所有股指期货的交易都是现金结算,也就是买卖双方只需结算价格差额部分。
这种现金结算的方式与目前我国期货市场中的商品期货有着本质上的区别。 投资者预测未来的股价指数会如何变化,以约定的期货指数签订合约,当期货到期时计算签订合约时的期货指数与交割日当天的指数间的差,再乘上交易所规定的金额,交易双方只需结算这部分差额既可。
我国的金融衍生品交易所规定每个指数点代表100元人民币,所以投资者实际上只需支付或收取期货价格和最终结算指数间的差再乘以100元得出的金额后即可结束交易。
下面举个例子来说明现金交割。假设投资者以1310点的价格买入12月到期的期货,最后结算价格的沪深300指数上涨到了1410点,那么这名投资者在到期日支付相当于1310点的现金,既可买入高出100点价格的指数,只需收取期货价格和最后结算指数的差100个指数点。
但实际上指数点不是能收取的具体实物,那么只能通过支付收取现金来代替指数点,按照交易所规定的每个指数点代表100元人民币来计算,双方交易10000元后期货交易结束。
结束期货交易的方法除了在最后交易日结算外,在到期日前可以通过买平或卖平来清算掉头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