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提醒:信用负面记录不能花钱“洗白”

点击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查看评论
 

  近日,随着国务院法制办就征信管理条例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信息负面记录引起关注,网络上甚至出现“只要花几千元就能将客户负面记录‘洗白’”的说法。对此,人民银行天津分行有关人士提醒:信用负面记录无法花钱“洗白”,谨防上当受骗。

  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相关人士介绍,征信系统客观、如实记录个人信用活动,对真实反映企业和个人信用状况的历史数据,无论是报送数据的商业银行,还是征信中心,都无权更改或删除。

  但这并不表示人们对自己的信用报告不能提出异议。人民银行天津分行有关人士说,如果对个人信用报告存在异议,可提出个人异议申请。个人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各分中心或县支行征信管理部门提交《个人信用报告异议申请表》即可。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在接到《个人信用报告异议申请表》后会迅速完成异议信息的确认工作,如果异议信息经核查确实有错,将予以更正,并会通知申请人领取异议回复函。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数据,全国统一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已经建成,截至10月初,企业征信系统收录企业及其他组织1400多万户,个人征信系统收录自然人数6.4亿人。(邹兰)

  编辑:李瑾

作者:中国新闻网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布时间:2009年10月27日
相关信息
没有相关内容
观后心情
感动 同情 无聊 愤怒 搞笑 难过 高兴 路过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版权声明  |  管理登录
本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核实,风险自负。部分内容来源于互联网,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们联系。
Copyright(c) 2006 - 2010 Websurf All Rights Reserved.(沪ICP备06022175号)
[ 通用网址:中国金融期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