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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金融期货业务系统技术指引》(以下简称《技术指引》)10月18日正式发布并开始实施。
中金所技术部负责人提醒,相关单位应严格按照《金融期货业务系统技术指引》的要求,加紧进行相关准备工作。在相关单位申请成为中金所会员时,达到《技术指引》的要求将是前提条件之一。
为规范会员业务系统的建设,有效控制金融期货业务系统的风险,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中金 所)根据《金融期货结算业务资格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和交易所交易业务规则,制订了《技术指引》。
《技术指引》适用于参与金融期货结算业务的会员(包括交易结算会员、全面结算会员和特别结算会员)以及直接接入交易所的交易会员。
《金融期货业务系统技术指引》要求,申请中金所会员资格前,会员必须参与交易所安排的测试,包括链路联通测试、链路切换测试、接口适应性测试和系统压力测试。《技术指引》还要求,会员应建立信息安全事故报告机制,一旦发现影响金融期货业务系统的信息安全事故,应及时联系相关方解决,并报告交易所;建立信息安全事故分级、预警、跟踪、处理、总结等机制,并定期进行演练;会员还应制订应急预案。
《金融期货业务系统技术指引》要求会员系统建设应符合标准性、开放性和可靠性的原则。对交易系统的处理能力要求为:在系统拥有10万个客户,10万个持仓记录的容量条件下,系统在连续10分钟内能够稳定处理委托的数量。针对不同的会员类型具体要求如下:交易会员,系统的稳定处理能力最低为50笔委托/秒,建议达到100笔委托/秒;交易结算会员,系统的稳定处理能力最低为100笔委托/秒,建议达到200笔委托/秒;全面结算会员和特别结算会员,系统的稳定处理能力最低为200笔委托/秒,建议达到500笔委托/秒。
《金融期货业务系统技术指引》要求会员的网络承建集成商应具有信息产业部颁发的三级以上(含三级)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记者 黄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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